2024年8月21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USDT跨境转移犯罪所得案件。被告人刘某在明知何某持有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,仍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协助转移20万元人民币现金,该笔资金经查明系他人诈骗所得赃款。法院认定刘某行为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处罚金4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。该案揭示虚拟货币在洗钱犯罪中的新型应用模式,涉案USDT交易路径及资金流向成为关键定罪证据。
北京二中院审结首例USDT跨境洗钱案
2025-08-21 13:15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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