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1日公布典型案例显示,一起涉及境外虚拟货币"矿机"的买卖合同被司法认定无效。该案中,两名境内自然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订立协议,以102.4万元对价购入24台加密货币挖矿设备,并将设备转运至蒙古国用于比特币挖矿作业。司法机关认定该交易存在三重合规风险:挖矿行为具有高能耗特征,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且整体运作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。据此,法院判定涉案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自始无效,并依据缔约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履约事实作出相应裁量。
广州中院认定境外虚拟货币矿机买卖合同无效
2025-09-11 15:41:15
9
